簡介
信念
「保良寄養 愛‧共成長」
我們相信: |
每個孩子都可愛,每個孩子都可被愛; |
我們更相信: |
被愛孕育的孩子,是幸福的;
能以愛孕育孩子的人,更為有福。 |
服務宗旨
- 為18歲以下,因不同原因而缺乏妥善家庭照顧之兒童/青少年,提供家庭式住宿服務,使兒童/青少年能在安全及備受關愛的家庭環境下生活,身心得全面發展。
- 寄養家庭能與兒童/青少年共同經歷生活的喜與憂,以生命影響生命,共同成長。
服務對象
18歲以下之兒童/青少年
服務內容
- 寄養家長提供住宿、膳食、健康及日常起居照顧。兒童/青少年需配合寄養家庭之日常作息程序。
- 寄養社工提供個案、小組服務及活動予兒童/青少年,培育其個人成長。
- 寄養社工督導寄養家庭,提供培訓及支援,以保障兒童/青少年於寄養家庭生活期間的福祉。
費用
免膳、宿費;父母∕監護人需繳交學費、教育雜費、寄養家長及兒童家人/監護人雙方同意訂定之其他費用等。
寄養津貼
寄養家長可獲發津貼,以支付兒童每月的生活開支,亦會得到寄養服務獎勵金。
申請服務
接受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社工經社署中央寄養服務課轉介。
終止服務
- 除受法庭令監管個案外,服務機構或服務使用者均可主動要求終止或退出服務。
- 任何一方終止或退出服務前必需聯同轉介機構社工作出商討,並完成所有退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