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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兒童住宿服務

問:我的孩子很難教,令我十分激氣,我已沒有辦法,可否送他入住保良局給姑娘教導?

答:住宿服務對象是那些因家庭問題而缺乏成人適當照顧的兒童,例如虐兒個案、父母為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士、濫藥或入獄等。父母管教子女出現困難,可向學校社工,或居所所屬地區之社會服務機構社工求助,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等。

問:我因未婚懷孕,我和男友都不想家人知道,但又不忍心打掉胎兒,我可以把誕下的嬰兒直接送交保良局照顧嗎?

答:所有入住兒童住宿服務單位的申請必須由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作出評估,經社會福利署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中央轉介系統作出轉介。

問:我的弟弟和弟婦關係出現不和,動輒會打罵孩子出氣,或是一怒之下離家,丟下孩子不理,我很希望孩子能交給保良局,以得到妥善的照顧。

答:因夫婦關係問題而引伸子女照顧的問題宜先向居所所屬地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求助,在夫婦同意下,中心社工可提供婚姻及家庭輔導。

至於子女照顧方面,除非經法庭頒令,否則需經轉介社工評估需要及獲得子女之父母/監護人同意方可申請入住本局。

問:孩子一般居住保良局多久?是否可以入住至18歲?

答:住宿服務是按照不同單位入住年齡收容兒童,包括嬰兒組(0-3歲),幼童組(3-6歲),兒童組(6-18歲),兒童之家(4-18歲),寄養服務(出生至18歲以下)。社工會定期為兒童召開個案會議,邀請父母/監護人及轉介社工等出席,定時檢討兒童居住情況及家庭狀況,訂定福利計劃,如回家團聚等,故不是每一名兒童都住至18歲。緊急/短期兒童住宿服務請瀏覽緊急兒童住宿服務

如兒童仍有住宿需要,但已達到該住宿服務單位收容年齡上限,需由轉介社工經社署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中央轉介系統作出轉介,以申請其他住宿服務,不能安排局內兒童自動調升。

問:若家中出現突發問題,即時沒人可照顧子女,可否立刻交保良局照顧?

答:可聯絡居所所屬地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由其評估需要後作出轉介。合適的個案可安排即時入住。新生家因屬「兒童庇護所」,會24小時接收有需要的兒童。

問:入住保良局的兒童是否可以入讀保良局轄下的幼稚園、小學及中學?

答:本局住宿服務單位乃受社會福利署資助,與本局屬校並無「掛鈎」,需依學校一般程序申請入學。家長及轉介社工有責任為子女申請學校,保良局社工亦會提供意見。

問:一般兒童住宿服務需輪候多少時間?

答:每個申請個案是根據社會福利署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中央轉介系統的機制輪候,主要是因應個案緊急程度作優次考慮,並沒有指定輪候時間。

暫托服務

問:我們夫婦二人需長時間工作,有時要返內地工作,無暇照顧兒女,如有需要,可否送子女入住保良局一段時間?

答:嬰兒組及幼童組均有為初生至6歲幼童提供暫托服務,詳見「兒童住宿服務」內之「暫托服務」

問:暫托期間若本人沒空接回子女,是否可安排留宿?

答:因暫托服務是向社署申請開辦,暫時只提供日間暫托,故未能安排貴子女留宿。

問:我今天想使用你們的暫托服務,但兒子發燒,你們會否協助餵藥?

答:幼兒發燒應留在家中休息,避免互相傳染,暫托服務亦只接收身體健康的幼兒。

問:我的女兒只有1個月大,你們可否提供暫托服務?

答:嬰兒組所提供的暫托服務是包括初生至3歲身體健康的幼兒,如你的女兒身體健康,應可符合服務條件。

其他

問:我曾於保良局兒童住宿服務單位居住,現知悉你們有離局兒童獎助學金可供申請,我可在哪裡找到有關申請資料?

答:有關資料及申請表格可參閱本局網頁之「離局兒童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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