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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宗旨

  • 收容6歲至18歲以下因家庭問題而缺乏成人適當照顧的兒童。
  • 除提供日常生活之照顧外,更關注兒童之醫療、教育等需要,亦透過個案輔導、小組工作及康樂活動,使兒童在身心方面有正常之發展,培養良好的品德。
  • 重建或維繫父母子女間之關係,並計劃兒童之將來。

名額

136名

服務對象

  • 收容年齡由6歲至18歲以下。
  • 有嚴重情緒困擾、嚴重行為問題、身體或智能殘障兒童除外。

服務內容

  • 以家舍形式照顧兒童,包括男、女童家舍及混合家舍。
  • 本組小學生均就讀於局內或就近小學,中學生則按中學派位分配就讀於各區中學。
  • 註冊社工提供個案及小組服務以促進兒童之成長;並會按個別福利計劃處理兒童的離局安排,例如與家人團聚或獨立生活等。
  • 課餘時間安排適當之康樂及多元化活動,並有節日慶祝活動。
  • 每日供應營養均衡之早、午、晚餐及水果。
  • 醫生定期到局為病童診病,其他時間則按病童需要安排往就近政府/私家診所或政府醫院急症室求診。

費用

  • 膳宿費全免。
  • 父母/監護人需繳交兒童之衣履費、學費及/或教育雜費,費用乃實報實銷。
  • 若為社會福利署署長監管下之兒童,一切衣履費、學費及/或教育費均由社會福利署負責。

申請服務

所有兒童個案均由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經社署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中央轉介系統作出轉介。

終止服務

  • 服務機構或服務使用者均可主動要求終止或退出服務。
  • 任何一方終止或退出服務前,必須聯同轉介機構社工作出商討和訂立離局計劃,並完成所有離局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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