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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想的寄養家長

  • 喜愛兒童,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及能力
  • 能為兒童安排妥善的照顧計劃
  • 有管教及培育兒童的合適態度和技巧
  • 具小學或以上教育程度
  • 身體健康及情緒穩定
  • 家庭生活愉快安定
  • 經濟情況穩定,例如有足夠收入、儲蓄或可動用資產
  • 家居環境安全整潔
  • 有足夠居住空間,包括可為寄養兒童提供獨立睡床及活動空間
  • 寄養家長及家庭成員同意參與寄養服務
  • 願意接受社工的調查及輔導

2.寄養服務津貼

提供寄養服務的寄養家庭,可獲:
  • 寄養兒童生活津貼
  • 寄養服務獎勵金

3.成為寄養家長

如有興趣成為寄養家長,請於辦公時間向保良局寄養服務或社會福利署中央寄養服務課查詢

保良局寄養服務
電話﹕2882 9933
傳真﹕2798 8689
地址﹕香港銅鑼灣禮頓道66號

 
社會福利署中央寄養服務課
電話 ﹕ 2573 2282
傳真 ﹕ 2573 2120
地址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2樓2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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