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住宿服務
緊急兒童住宿服務
劉陳小寶
家庭及兒童綜合服務中心
家庭危機支援服務
領養服務
天朗膳糧坊
深水埗區議會保良局石硤尾社區服務中心
領養服務
簡介
本地領養
海外領養
最新消息
活動花絮
我的心聲
常見問題
相關資訊
電子報及新聞訪問
聯絡我們
領養服務
哪些兒童需要海外領養服務?
受社會福利署署長監護的18歲以下兒童。他們當中多數因年紀較大,健康、身心發展或家庭背境的需要,難以獲安排本地家庭領養;
可被領養的兒童均由社署轉介,大部份由本港不同機構或寄養家庭照顧;
這些兒童和其他兒童一樣,希望能享受穩定的家庭生活,並在親切和關懷的環境中成長。
本局為申請人/ 領養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
與外地合作機構共同甄別及評估領養申請人的申請及家庭評估報告;
撰寫有關兒童的詳盡報告;
為兒童與領養家庭進行配對,且透過外地的政府部門或領養服務機構向合適的家庭作出相關建議;
為兒童離港加入外地的領養家庭作準備及安排;
與外地的政府部門或領養服務機構保持緊密的聯繫,直至領養程序完成為止;
協助由本局辦理領養而希望尋根的人士,尋找有關其個人的資料。
申請領養
申請資格︰
年滿25歲,處事成熟,能夠對領養兒童作出一生的承擔;
身心健康,無嚴重殘疾,具良好的體能,以照顧領養孩子至長大成人;
有適當教育程度,以完成中學課程為佳;
有固定的工作,充裕的財政狀況,以及安穩和安全的居所;
夫婦須有穩固的婚姻關係(結婚不少於3年);單身人士必須具備充足的育兒能力及其他支援。
申請手續︰
申請人需接受全面及深入的家庭評估,以評估是否適合成為領養父母。家庭調查由外地領養服務機構在當地進行。
申請人須直接聯絡下列與本局有合作協議的海外領養機構提出申請:
Nightlight Christian Adoptions (美國)
Holt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Services, Inc. (美國)
Children's House International Adoption (美國)
Madison Adoption Associates (美國)
Gladney Center for Adoption (美國)
Intercountry Adoption Australia Service (
澳洲
)
Sunrise Family Services Society (加拿大)
怎樣才叫完成領養?
當本局成功為申請人配對兒童,並與外地合作機構合作,在領養後提供支援至法庭頒發正式領養令,而申請人再沒有其他服務需求的情況下。
申請在甚麼情況下會被終止?
申請人與社工經過詳細商討後,決定退出申請。
申請人不符合申請領養的條件。
費用
歡迎有興趣人士查詢
Close